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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南沙將打造區域航運金融中心
      2012-11-07 15:30:53   來源:中國船舶報    編輯: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

      日前,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消息稱,國務院于9月6日印發了《關于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的批復》(簡稱《批復》),原則同意實施《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簡稱《規劃》)。專家指出,作為廣州南沙新區未來金融區發展規劃中的重點領域,其航運金融業將獲得國家系列優惠政策支持,從而將助推南沙新區實現發展成為區域性航運金融中心的目標。

      金融起步

      聯手港澳共搭合作平臺

      根據此前公布的《南沙新區總體概念規劃》,南沙新區將爭取設立船舶金融租賃、航運保險等方面的專業性金融機構,探索創新航運融資方式,支持航運相關企業、金融機構等共建航運產業基金。同時,該新區將吸引大型金融機構在當地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或航運金融部門,支持大型船舶建造企業參與組建租賃公司。此外,當地將大力發展海上貨物險等相關傳統保險業務,積極探索新型航運保險業務,培育航運再保險市場。

      目前,廣州航運交易所正在籌備遷址南沙新區,以便依托南沙港口和航運物流產業發展,進一步整合航運相關要素和資源。南沙國際仲裁中心年內可在南沙參照港、澳兩地的規則進行商事糾紛仲裁。多個重大金融合作項目正在順利推進,待相關財稅政策下達后即可正式進駐。

      《批復》指出,《規劃》實施要以深化與港、澳全面合作為主線,大力推進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建設。據了解,南沙新區作為粵、港、澳合作平臺,將著重引入港、澳相關金融機構,共同合作發展金融業務;在航運金融業務方面,要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金融機構在南沙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和開發航運金融新產品,建立航運金融功能區。

      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主任賈金葉表示,加快發展航運金融業務,對促進南沙新區港口物流、航運和造船產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他認為,在大力引進金融機構的同時,還必須利用優惠政策不斷優化口岸通關等政策,積極發展與航運金融相關的服務機構,使航運金融向船價評估、海事登記、海事法律等專業服務領域延伸。

      港口轉型

      促進航運造船全面發展

      近日,廣州港南沙港區三期工程疏浚吹填及軟基處理工程開工,南沙港三期進入全面建設階段。預計到今年年底,南沙港三期駁船泊位小港池北側碼頭工程將率先完工,2014年5月再完工3個主泊位和小港池南側駁船泊位,到2015年1月建成投產。這不僅有助于南沙港適應船舶大型化發展趨勢、完善駁船轉運功能,還將極大地促進廣州港集裝箱運輸業務發展,進一步鞏固廣州港億噸大港的地位。

      南沙港的進一步發展,也將給區域內修造船、航運服務等相關產業帶來積極影響。業內人士指出,船舶通過量的增加,可直接帶動當地修船業、船舶配套服務業等的發展,而從長遠來看,地區航運業的持續穩定發展可幫助航運企業在低迷市場上站穩腳跟,有利于加快新造船市場的回暖。

      據了解,作為廣州港“出?”的南沙港區,其業務量目前已占到整個廣州港的60%,吞吐量每年都保持兩位數的增長速度,南沙港一期、二期集裝箱碼頭具備10萬噸級集裝箱船(船型 船廠 買賣)雙向通行能力,航道水深達15.5米。隨著華南地區經濟持續快速發展以及船舶呈現大型化的趨勢,樞紐港要進一步改善港口條件,以滿足發展需要,為此,2010年,國家發改委核準了南沙港區三期工程,包括建設10萬噸級集裝箱泊位4個、7萬噸級集裝箱泊位2個,以及2000噸級集裝箱駁船泊位24個。